The Beginning
近日,有网友在天津市教委官网留言称:疫情之下,目前幼儿园还没有开园,但是让孩子参加线上教学,并且通知疫情期间不能退学费,只能退餐费。对此,网友询问↓↓
幼儿园能否开展线上教学?
疫情期间没有开园,幼儿园是否有权收取学费?
幼儿园通知要履行缴费义务,否则需缴纳滞纳金,幼儿园是否有权这样做,我们能否办理退园、要求退学费?
3月1日,天津市教委对该网友的询问进行了回复↓↓
关于幼儿园退费问题:根据《天津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津发改规〔2018〕8号)中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办幼儿园对在园幼儿按月收取保育教育费或住宿费,不得跨月预收。民办幼儿园对在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或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因故退园、转园的,累计出勤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应当退还当月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的二分之一;累计出勤天数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不退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当月全部缺勤的,退还当月全部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幼儿在园期间伙食费按实际缺勤天数退还。
关于幼儿园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教育教学管理问题:没有硬性规定幼儿必须每天要打卡完成某些教学内容,更不允许借机在网上开展幼小衔接教学课程(幼小衔接主要是指幼儿园不能向幼儿提前讲授小学一年级的相关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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