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随迁子女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要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应入尽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市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
3.市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等有关材料。
4.初中新生另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