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2020年秋季廉江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2020年秋季廉江市小学招生对象
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即年满6周岁),符合下列报读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廉江市城区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廉江市城区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A类”)。
(二)符合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人员(劳动模范、突出贡献专家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按湛教〔2020〕9号文件办理);父或母在城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凭人事调动手续)(以下简称“B类”)。
(三)廉江市城区户籍,但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C类”)。
(四)廉江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为廉江市城区户籍、并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非廉江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D类”)。
(五)法定监护人持有廉江市城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发证机关开具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非廉江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E类”)。
(六)法定监护人的房屋在城区,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证件而没有办理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须提供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以下简称“F类”)。
(七)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人员子女(以下简称“G类”)。
(八)申请就读民办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H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