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南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受测的各类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下列等级:
1、教师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等级,
即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80分),其中普通话语音教师和口语教师必须达到一级乙等(92分)以上,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不低于三级甲等(70分);
2、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达三级甲等以上;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4、社会其他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