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防控指挥部要求,在省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前,对2月9日24时后复工的全区所有企业实施报备制度。
企业须提前2天向所在镇(区)、街道报备复工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未报备的企业不得复工。
企业须报备以下内容:
1.企业复工报备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生产证明复印件;
3.疫情防控方案(参照附件1制定);
4.疫情防控承诺书;
5.复工人员信息登记表;
6.防护物资储备情况;
7.安全生产措施情况;
8.其他需报备内容。
对以下企业优先保障复工:
1.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优先;
2.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的A、B类工业企业优先;
3.疫情防控到位、本地员工占比大、复工人员底数清、信用情况良好、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防护物资储备足的企业优先;4.其他确有特殊情况须复工的企业优先。
复工后这些防控措施要做好:
01 健康申报和晨检
建立健康申报和职工晨检等制度,由专人负责对每位职工进行体温测量。有班车的企业,应在上班车前进行测量,发热症状者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单位。对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
02 科学佩戴防护用品
应为职工配备医用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职工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企业人群密集岗位。晨检人员应佩戴医用口罩。企业要指导职工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口罩的定期更换和使用后口罩的正确处理。
03 洗手消毒
各控制室、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等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 70~75%的酒精搓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班车、公务用车、接待室、办公室、电梯、桌椅、工作台、地面等交通工具、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定期消毒,每日2次。
04 个人卫生
职工应加强个人卫生,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部位(不是双手)遮蔽口鼻,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05 健康教育
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身体抵抗力,提高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06 环境卫生清理
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食堂、职工宿舍、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
07 通风换气
加强职工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清洗空调;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08 减少集体性室内活动
停止职工非必要的出差,可采取远程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聚集性的室内活动,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09 饮食安全
集体用餐的企业,应注意食物安全与卫生,并加强对餐具消毒及管理。
10 外来人员管理
制定外来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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