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江门市2022年促进乘用汽车消费实施方案可知:
补贴标准
(一)“国六”标准乘用汽车。
1.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1000元资金补助;
2.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2000元资金补助。
(二)新能源乘用汽车。
1.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新能源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1500元资金补助;
2.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新能源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3000元资金补助;
上述汽车补贴总额限定为2000万元,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补助的原则,额满即止。补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汽车销售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其中:市本级与蓬江区财政分担比例为57:43,与江海区财政分担比例为33:67,与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财政分担比例为20:80。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