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材料:
1、申请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含其父母或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住房分配证明。
3、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及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收入证明材料分别为:在职人员出具由工作单位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出具领取离、退休金银行存折;下岗、待业人员出具下岗待业证、领取失业救济金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农民或灵活就业人员出具由所在居(村)委会及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出具上一年度工商登记资料和税务缴交凭证;股份分红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证明;其它收入证明材料。
4、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提供由市民政局核发的《渭南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渭南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5、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4级残疾军人、孤老复员退伍军人、五老人员的,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其余属5-10级残疾军人、参战人员、残疾人、孤寡老人及受到市政府以上各级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6、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1、以上 “住宅建设用地”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通过分配、购买、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使用权的住宅建设用地;
2、以上 “自有住房”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通过自建、购买、赠与、继承、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拆迁安置等各种途径取得所有权的住房及已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住房;
3、以上所述除特别说明外,“以下”、“低于”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
》》》》》渭南本地宝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渭南公租房申请及渭南公租房补贴等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本地宝渭南公租房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