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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生源地贷款是什么?(江西九江贷款)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12 14:50:38
The Beginning

  简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适用对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西籍学生。江西省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上饶、吉安等6个地市50县(区、市)学生的助学贷款业务由当地农商银行受理;其他地市学生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受理。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具体额度以当年国家出台的资助政策为准)。

  贷款期限

  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贴息

  1、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2、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贷款条件

  (一)借款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已被国家批准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人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2、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未结清江西·农商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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