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
对原商贷正常还款不足6个月,以及原商贷发放后至贷款申请日期间出现过贷款逾期记录(不论逾期次数)的,客户的“商转公”贷款申请将不予受理。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银行必须在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中,明确写明“该笔商业贷款自发放之日起至今没有发生过逾期”等字样。
注意:多数银行对商贷设置有宽限期,市民的商贷若出现短暂逾期,可与银行及时联系,说明情况,并非恶意逾期,可以申请宽限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