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志愿者服务”指标(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提供)
一、积分规则
近5年内,在本市参加志愿者服务,累计达20时起计2分,每增加20时加2分,最高20分。
备注:参加志愿者服务的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认可的网络平台数据为准。
二、印证材料
已实现数据共享,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陆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 请。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符合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 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