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19年11月26日,自治区召开会议,对实施强首府战略进行专门部署。鹿心社书记指出:“实施强首府战略,核心是发展,关键在人才”。2020年3月17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陈武到金融开放门户指挥部进行专题调研。鹿心社书记指出,金融是人才和智力密集型行业,高端金融人才不足是当前金融开放门户建设的最大瓶颈,尤其是总部管理型、具有国际金融经营理念和从业经验的金融业领军人才、管理人才匮乏。
近年来,随着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强首府等重大战略相继落地实施,自治区、南宁市加快完善金融人才支持政策。2019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强首府战略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9〕47号),提出支持南宁市打造面向东盟的服务型人才高地,支持重点围绕金融、物流、贸易、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引进具有相应职业资格和管理型的人才,具体细则由南宁市研究制定。2019年12月,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金融人才发展的十条措施》,鼓励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参加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北美精算师(ASA)、注册会计师(CP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等国际公认的资格认证考试,获得专业资格认证且未来在桂工作不少于3年的,支持用人单位和所在市财政各按报考费用50%进行奖励。2020年4月,《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集聚人才资源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办发〔2020〕10号),对新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等国际通行金融资格证书且未来在邕工作不少于3年的金融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万元补贴。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人才政策要求,加快建设与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和强首府战略强金融工作相匹配的金融职业人才队伍,市金融办研究出台了《南宁市金融职业资格人员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制定依据
(一)中央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
(二)自治区政策依据。
1.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6〕26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强首府战略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9〕47号);
3.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6部门《关于支持金融人才发展的十条措施》(桂金监统〔2019〕16号)。
(三)南宁市政策依据。
1.《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人才高地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发〔2018〕17号);
2.《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集聚人才资源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办发〔2020〕10号)。
(四)其他城市主要政策参考。
《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府规〔2020〕3号)。
三、起草过程
(一)2020年4月14日,市委人才办下发《关于完善2020年贯彻落实〈关于加快集聚人才资源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若干措施〉重点任务工作进展情况表及提供有关材料的通知》,市金融办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研究制定新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金融风险管理师、北美精算师等金融人才的补贴细则。
(二)2020年4月23日,市委人才办与市金融办召开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市金融办加快出台相关金融职业资格人员补贴细则工作要求。
(三)2020年4月23日—4月30日,市金融办组织起草并形成《细则(征求意见稿)》。
(四)2020年5月1日—5月20日,征求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
(五)2020年5月21日—6月4日,对《细则》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六)2020年6月5日—6月16日,再次征求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
(七)2020年6月17日—6月29日,对《细则》进行合法性审查。
(八)2020年6月30日,经集体讨论后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细则》共有5章19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细则》制定的意义、相关部门职责。
第二章资格条件和补贴标准,明确纳入补贴范围的职业证书类型和补贴标准。补贴证书类型方面,结合南办发〔2020〕10号文件要求、广泛征求我市金融机构意见、参考深圳市等先进外省市金融人才支持政策和我市财政资金预算的基础上,对证书含金量、行业公认度和相应职业资格人员急需紧缺程度进行全面评估比较,突出“国际性、紧缺性、竞争力”原则,初步明确中国精算师、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IFoA)、澳洲精算师、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和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等8种职业证书纳入我市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方面,根据考试费用全额补贴、实施比一线城市更大力度补贴支持的原则确定具体补贴资金。
第三章申报和审核,分为首次申报和复核2种情形。
第四章申报材料,参照了目前我市“1+6”相关人才补贴政策申报材料要求。
第五章附则,明确获得补助申请人的义务和责任、资金安排以及《细则》解释部门、实施日期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