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就业劵”发放对象:
在广西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就业劵”政策享受对象: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就业劵”经办流程:
01、发放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广西数字人社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就业券”(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02、校验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广西数字人社经办管理信息系统每月对属地企业吸纳持“就业券”人员就业和社保参保情况进行系统数据比对校验,将符合申领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条件的,生成《企业吸纳“就业券”持券人员花名册》(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03、告知
经核验后,将《企业吸纳“就业券”持券人员花名册》通过广西数字人社经办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短信告知企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04、确认
企业登录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领确认(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05、公示
企业确认后,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进行公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06、核发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企业吸纳“就业券”持券人员花名册》材料按要求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补贴款项至企业账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