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更新时间:2020年8月27日
医保改革后有哪些变化?
》》政策依据:
变化一、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扩大
门诊小病、常见病也将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变化二、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报销比例50%起步
针对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内的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报销比例50%起步。
变化三 、个人缴费的部分仍然计入个人账户
单位缴费部分放到医保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个人缴费的部分仍然计入个人账户。
变化四、享受人群将从参保人本人扩大到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原来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改革后,享受人群将从参保人本人扩大到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变化五、可用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个人账户扩大支付范围: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变化六、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探索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变化七、医保待遇不减,同时也不增加个人缴费
改革后,不仅医保待遇不会减,同时也不增加个人缴费。
对于改革前医保个人账户的积累资金,改革前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仍归个人所有。在使用上,原来执行什么政策,还执行什么政策。
原来的那部分不作改变,改革也绝不是个人账户存废的问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