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除积分落户其他落户方式介绍:
一、买房落户
外地人买房落户要满足以下条件:
主城区:100平米以上,且总价50万以上的住房可落户;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
远城区:80平米以上,且总价20万以上住房可落户。
(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备注:
1、购房面积及总价可累加。
如:在江岸区购买60平米住房,在洪山区购买40平住房,则累加面积达到100平米,可任意选择落户江岸区或洪山区。
2、主城区、远城区无法累加
如:在江岸区购买60平住房,在东西湖购买40平住房,面积则无法累加,并无法在其中一区落户。
3、购买二手房要确定前房主是否在此房源落户。
如果前房主已经落户则你无法落户,如果前房主已经将户口迁走,购房者就可以落户。
二、学历落户
毕业后户口是会直接挂靠在人才中心,或者公司集体户口。登记在集体户口上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均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可以在武汉市内正常迁移。也就是说你以后在哪里买房了,不管面积多大都可以随意迁!
目前武汉学历落户基本是0门槛,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无需其它条件即可申请;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备注:毕业生买房落户不受面积和总价的限制!!
三、创业落户
企业法人系市外及本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备注:需提供申请人在汉住房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人才引进落户
申请条件:
1、对符合“湖北省"百人计划"、武汉"城市合伙人""黄鹤英才计划"等人才项目(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人才聚集工程")人选的,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及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2、对在汉就业创业非本市户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海外学历回国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3、对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和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汉就业创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内,在汉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本人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4、在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商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非本市户籍高管班子成员,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5、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五、投靠落户
子女投靠父母
1、父或母户籍在汉,其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内的;
2、大中专毕业生毕业2年内(未婚、属学生集体户)回原籍要求改变户口性质的。
父母投靠子女
1、男性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
2、夫妻双方退休,一方达到年龄条件的。
夫妻投靠子女随迁
1.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或结婚10年以上(含10年);
2.新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含30周岁)或结婚5年以上(含5年);
投靠亲属
1、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需投靠亲属的(亲属包括孤儿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以及孤儿父母的兄、弟、姐、妹;不是投靠上述亲属的,按收养手续和程序办理);
2、无子女的孤老需投靠亲属的(亲属包括孤老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六、其他落户方法
1、小城镇入户。
2、务农入户。
3、随军入户。
4、复员退伍安置入户。
5、港、澳、台及其它国外回归人员入户。
6、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随迁家属入户。
7、留学回国人员入户。
8、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