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条件
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分娩,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的,可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按其本人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计发。但按照《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已享受生育补助金的除外。
申请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出生证、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线上有登记记录)
本市户口女性失业人员申领生育补助金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储蓄卡。注意:系统内无出生证明信息和计划生育信息的,需提供纸质资料。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点击进入》》》办理入口
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出生证、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医疗费用发票证明
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3-10号综合受理窗口(到区社保中心办理的人员,详见区社保中心规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