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失业补助金领取指南
一、文件依据: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生活稳岗位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3号)。
二、申请对象: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三、补助标准:
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确定。
四、领取期限: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为6个月。
五、申请时间:
2020年3月至12月。
六、申请方式:
线上办理:①注册登录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2284653.jhtml)→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②“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专题→全国服务→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线下办理:持个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身份证和登记照1张前往仙桃市就业局一楼大厅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七、发放方式:
当月申请,次月开始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至申领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社会保障卡须激活金融储蓄功能。
八、相关规定: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且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相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九、停发告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失业补助金: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十、联系方式:
仙桃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科
联系电话:0728-324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