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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莞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对象条件(东莞一次性创业资助办法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6-19 13:00:57
The Beginning

  东莞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条件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二、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下同)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返乡创业人员,指户籍地为东莞,离开东莞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东莞原户籍地园区、镇(街道)创业的劳动者;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6)已落户东莞的其他类型创业人员。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点击查看: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办理指南

THE END

TAG:东莞  人员  年内  法定代表人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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