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 发文背景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9〕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青年就业见习政策,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5号),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二、 主要内容
1.社会组织纳入到见习单位范围
2.非全日制学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见习人员范围
3.明确了实现就业提前终止见习人员认定的标准及见习人员指导管理费用和人身意外保险费用给付的原则
4.见习补贴资金的申领申报与拨付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见习单位的监管,坚持每月到见习单位检查见习人员在岗、离岗情况。选社会责任感强、工作环境安全、帮带效果好的单位做为见习单位。加强见习政策宣传,扩大就业见习的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
四、 高频问答
1.问: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成为见习单位
答:所有种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