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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市第四小学2023年秋招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7-28 10:44:37
The Beginning

  一、招生原则

  坚持按照“免试就近、户籍为主、划片招生、统筹安排”的思想,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学位情况,在本辖区内依次按照户籍(户籍与居住地一致者优先)、住房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二、招生范围

  第四小学:城区滨河大道以东,八一路以南,华岳大道以西,环城北路接岳庙西街转东兴路转万象二街转万象一街整体折线以北区域内的城区适龄儿童,包含东王村、西王村、八一村、东兴路社区、万象一街、万象二街、新建堡综合楼小区;不含华城社区。

  三、入学条件

  年龄要求: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1、户籍类学生入学条件:①学生的家庭户口簿;②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

  2、住房类学生入学条件:①学生的家庭户口簿;②居住证明(原则上指房屋所有权为学生父母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在不动产管理部门正式登记的购房合同);③交款票据(指购房正式发票,必要时还要提供银行还贷流水证明)及事实入住证明(原则上提供近三个月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必要时要实地走访确认);④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

  四、入学程序

  7月27日—7月30日,符合我校新生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在“华阴教育”微信公众号中的网络招生入学平台进行报名,先期进行“户籍类”、“住房类”两类进行填报。我校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预审,及时纠正出现的申报学校不正确、类别不正确等错误信息。

  7月31日—8月8日,平台填报信息交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8月9日—8月15日,市教科局依据各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学区划分及相关政策要求等进行核查并按照“先户籍(户籍与居住地一致者优先)后住房”的顺序向我校反馈审核结果,我校通过平台向家长推送审核结果及入学结果。

  8月16日—8月18日,我校与各中心校、直属幼儿园对接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填写《义务段新生入学花名册》。

  8月19日—8月20日,未及时参与“户籍类”“住房类” 网络平台报名的学生家长可参加网络平台的信息补报。我校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预审,及时纠正出现的申报学校不正确、类别不正确等错误信息。

  8月21日—8月23日,平台补报信息交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8月24日—8月26日,市教科局依据各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学区划分及相关政策要求等进行核查并向我校反馈审核结果,我校通过平台向家长推送审核结果及入学结果。

  8月27日,我校向补报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填写《义务段新生入学花名册》上报市教科局。

  8月30日—8月31日,2023年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招生学校报名,学校核查无误后,收取学生入学通知书及户口簿复印件安排学生入学。

  注:非华阴户籍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入学时还需提供由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流出证明书,流出证明书在8月30日、31日开学报到时交学校。

  五、注意事项

  1、以上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学生基础信息,将录入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原则,如法定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材料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适龄儿童学籍信息错误或无法注册的,一切后果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

  2、以上证明材料签发或变更日期截止2023年5月31日。

  3、已获得前一批次入学通知书的学生原则上不能继续参与下一批次的招生,对于因重复申报获得多次入学资格的学生,将取消其在我校的就学资格。

  4、对因提交信息不准确、提供材料不全等其他原因导致平台审核出现争议的学生资料,学校将安排专人进行实地走访进一步审核。

  5、学校审核时严把各时间节点,超过规定时限将不予受理。因学位不足、仍未能及时进行网络平台填报等特殊原因未能落实就读学校的,由市教科局统一调剂;每生只调剂一次,如家长对调剂学校不满意的,自行联系学校,市教科局不再调剂。

  六、工作时间和咨询方式

  1、咨询联系电话:

  19992328959(李老师)

  19992328006(周老师)

  15353068162(刘老师)

  2、工作时间:

  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3、咨询方式:

  拨打咨询电话或到华阴市第四小学办公室进行咨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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