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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首次申领
补贴对象:
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函授研究生及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已在人社系统登记备案),在柳州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该小微企业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18个月(含),所创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且申报补贴时仍继续经营的企业。
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 号)
咨询科室及电话:
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380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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