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逐步通办、职称逐步互认…川渝两地人社部门“隔空”签署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主要包含优化人力资源市场要素配置、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协同、深化农民工服务保障协作、推进社会保险服务协同、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协作、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协同、推进人社重大公共政策及保障措施协同等7个合作方面、30项合作事项和41项重点任务,助推成渝地区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目标,重点在“破除影响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川渝一体区域就业和创新创业市场、深化人才交流合作机制、推进社会保障公平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二、共享协作要素资源共同争取国家重大项目支持
川渝两地人社部门如何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协同?
两地将建立就业服务共享协作机制,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例如,两地将推动公共招聘网和公共就业服务数据共享,定期交换劳动力流动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情况;共建(共享)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导师库、创业项目库,加强两地创业培训师资交流,共同开展创业培训等。
在优化人力资源市场要素配置方面,重点将在川渝结合部地区规划建设一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市场),并联合举办人才招聘会和西部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组织邀请海内外高端人才、高校毕业生和两地用人单位交流洽谈,增强两地人才集聚力。
还将共同争取重大项目(事项)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将两地区域性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博览会、创业创新大赛等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三、逐步对条件成熟的社保服务事项实现成渝通办
两地人社部门将共同推进社会保险服务协同,重点推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建立两地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实现与国家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确保接转顺畅。同时,启动川渝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取消川渝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纸质表单邮寄传递,缩短经办时限。探索推进川渝间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只转关系不转资金,应转资金由两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统一结算。
此外,两地人社部门还把推动社会保险协同互认作为重点任务。《合作协议》提出,农民工、新业态新经济平台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将不受户籍限制,按规定在两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推动两地互认失业保险参保关系及参保年限,实现两地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失业后可在失业前参保地或关系转移接续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同时,两地将重点打造两地人社数据交换平台,开展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农民工、争议案件等方面的数据交换共享。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统一同一服务事项名称,实现办事指南规范。
四、建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互认机制
在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协作方面,《合作协议》提出重点要求,要加强技工教育合作,建成渝技工教育联盟,每年互派3-5名校级领导、10-20名专业学科带头人、任课教师20-30名横向学习交流、挂职锻炼。
同时,联合构建成渝地区特色产业职业体系,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互认;建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互认机制,推行职称电子证书,实现职称网上互查互认、证书通用。搭建技能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技能大赛集训交流合作平台,共同培养参赛选手、专家教练、场地经理和技术翻译。
为深化农民工服务保障协作,《合作协议》还提出,要建立川渝一体的农村劳动力及农民工资源数据库,共同开展农民工专列专车、返岗复工、走访慰问、证照办理、根治欠薪、就业招聘、技能大赛、文体赛事等农民工服务保障活动。将建立省级劳务基地互认机制,完善相关流程,每年评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