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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烟花爆竹经营 霸州烟花爆竹经营部地址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1-11 16:36:40
The Beginning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审批

  二、事项审查类型

  先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总局令第65号)

  四、受理机构

  霸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中心

  五、决定机构

  霸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中心

  六、数量限制

  有数量限制,按照每年政策决定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

  七、申请条件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申请事项属本局权限范围;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八、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不全的或不予许可的。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应急管理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办理基本流程

   另附

  十一、办结时限

  审批发证。经局领导批准后,登记发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审批结果

  纸质证照

  十四、结果送达

  申请人在霸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中心领取。

  十五、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向霸州市人民政府或者廊坊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向霸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六、咨询途径

  咨询窗口的联系方式:0316-3292982

  十七、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监督 0316-7230100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1、办公室地址:霸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中心(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

  2、办公时间:除法定休息日外

  (1)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2)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十五、附录1.流程图

  2.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无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I3cf3XYmwHyROL8rHtKoQ

THE END

TAG:霸州市  烟花爆竹  管理局  行政审批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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