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参加杭州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中2021年12月底前仍参保缴费的职工、雇主及雇工(以下统称“职工”)。
注意:
1、已完成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人员,用人单位无需申报本年度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
2、已向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申报2022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人员,用人单位无需向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本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工资。
3、对养老、失业、工伤不在同一经办机构、同一社保信息系统登记的用人单位,请及时核对职工的登记信息,以免缴费工资申报数据无法及时获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