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目前,沈阳有四类高层次人才可获奖励和补贴。
四个层次包括:
1.顶尖人才 (A 类):如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等。
2.杰出人才 (B 类):如“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等;近5年获得长江学者成就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近两届,获得奥运会(残奥会)或列入奥运会(残奥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运动员或其直接培养的主教练。
3.领军人才 (C类):如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辽宁省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领军人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沈阳市领军人才;近5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近两届,获得奥运会(残奥会)或列入奥运会(残奥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二、三名的运动员或其直接培养的主教练。
4.拔尖人才 (D 类):如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辽宁省“四个一批”人选,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沈阳市优秀专家,盛京大工匠;近两届,获得奥运会(残奥会)或列入奥运会(残奥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4至8名的运动员或其直接培养的主教练;博士学历学位获得者等。
注:A、B、C 类作为高层次人才;D类作为高层次人才储备,在申报沈阳市各类资助项目计划时与高层次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