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兰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办理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
答:凡缴存人因工作调动或重新就业,转入、转出单位不在同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均按照住建部规定及管理中心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在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业务,也可以使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来办理该项业务。
2、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公积金账户开户业务?
答: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无固定用工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也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本人按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申报,且必须符合中心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属于个人自愿缴存,无单位缴存部分,其缴存比例统一为10%。申请资料为:身份证;近两年在兰州地区各级社保部门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截止目前正常缴纳的证明资料,或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时间已经达到兰州地区社保部门规定的最低缴纳年限的证明资料(《兰州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缴费年限查询单、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交款票据任意一种均可);《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如缴存基数超过我市统计部门统计的本市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缴存人还须提供上年度全年或逐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和收入流水。
3、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需要那些申请资料?
答:单位证照(行政机关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批准成立的文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批准成立的文件,各类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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