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西安线上培训对象、承训单位和工种(项目)。
1.线上培训对象。
按照《关于印发西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市人社发〔2019〕23号)执行,即各类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家庭劳动力。
2.承训单位。
疫情期间,各类企业组织在职职工开展线上培训的,不受培训机构目录清单限制,企业也可委托目录清单内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线上就业培训由目录清单内的培训机构承担。疫情结束后,各类线上培训均由目录清单内的培训机构承担。
3.线上培训工种(项目)。
疫情期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第四、五、六大类中细类(职业)、工种,企业均可组织职工开展线上培训,不受培训工种(项目)清单限制。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线上就业培训工种,应属于培训工种(项目)目录清单,其线上创业培训纳入线上培训补贴范围。
疫情结束后,各类线上培训工种(项目)均按照培训工种(项目)目录清单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