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以2020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444元。
2、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3、缴存限额: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62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点击查看
》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