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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单位怎么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
西宁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中心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中心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为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连续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单位缓缴期限一次最长不能超过一年。
办理资料:
1、单位填写《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2、单位提供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书面申请;
3、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对上述申请讨论通过的书面决议;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单位协管员持以上资料报中心审核;
2、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中心审批后,中心通知缴存单位执行。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 6:00
办理地点: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窗口
图源: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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