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来穗人员未按要求填报志愿或填报志愿后没有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均视为放弃积分制入学资格。来穗人员可按当年招生政策为其随迁子女报读合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海珠区积分入学学位安排原则
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结合志愿、统筹安排”原则,通过计算机系统分配学位。
当申请人积分相同时,按《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指标名称正序依次比较得分高低进行录取。
如按上述规则,申请人随迁子女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在申请人同意统筹安排学位的前提下,系统将自动安排未满招生计划的学校学位;如申请人不同意统筹安排学位,将不被录取。
随迁子女转学或入户广州后,还能保留积分制入学资格吗?
答:通过积分制入学的随迁子女,在其小学或初中阶段就读期间,如发生转学或户籍迁入广州,则不再保留海珠区积分制入学资格。户籍迁入广州的随迁子女,可向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公办学校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