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时间:
优先资助以及特殊资助对象条件的,于每年春季、秋季开学15日内向所在幼儿园提出资助申请。
普通资助对象条件的,于每年春季、秋季学期,家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向所在幼儿园提出资助申请。
➤资金拨付程序:
每年春季学期、秋季学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资助资金划拨至相关幼儿园账号,各幼儿园在收到资助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助资金通过转账方式发放到受资助幼儿对象的账户,并由幼儿法定监护人或抚养人在资助签领表上签名确认,幼儿园将签领表及资助金发放统计表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