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线索范围
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勾结将医保个人账户金额以按比例分成、虚假购药等方式套取为现金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一)举报受理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
(二)举报受理电话: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0991-3689908,0991-8830766
乌鲁木齐医疗保障局:0991-4802271
伊犁州医疗保障局:0999-8023138
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0901-6161296
阿勒泰地区医疗保障局:0906-2102006
吐鲁番市医疗保障局:0995-7600051
哈密市医疗保障局:0902-2300175
昌吉州医疗保障局:0994-2288160
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局:0990-6234547
博州市医疗保障局:0909-2319832
巴州医疗保障局:0996-2276790
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0997-2530098
喀什地区区医疗保障局:0998-2666208
克州医疗保障局:0908-4232029,0908-4220711
和田地区医疗保障局:0903-2021990
(三)举报受理邮箱:2751775686@qq.com
三、举报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定点医药机构与参保人涉嫌勾结套取医保个人账户金额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共同守护好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医保〔2019〕53号)对举报人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并依规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