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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住房公积金单位
指定扣款日调整的温馨提示
受疫情影响,为了使通过委托扣款的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有充分的时间办理缴存业务,2022年4月指定扣款日由11日(原10日为星期日顺延至11日)调整为13日(若13日扣款不成功的,20日再次进行扣款),请这部分单位在13日前可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公积金”APP等线上渠道完成人员变更,并确保约定扣款的银行账户内有足够余额完成汇缴。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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