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同时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19〕12号)有关要求,做好就业见习工作,帮助大学生就业,根据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现状,面向社会招聘就业见习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待遇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办公室行政助理5名,见习时长为6个月。
就业见习人员在规定见习期内享受政府提供的见习补贴,包括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5元。
见习人员按规定正常出勤的,当月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核发,月出勤时间10至15个工作日的,当月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核发;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三、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面貌: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发布招聘公告日前取得;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于团区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青春鄠邑”发布2021年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5日9:00—12月10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1月15日9:00—12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个人简历。
3.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通过面试选拔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面试工作由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
面试通过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见习人员材料进行审核。
(五)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区政府官方网站或公共服务网站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人员协议书,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次月1日开始上岗见习。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履行好个人防控责任,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接受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提前查验自己的“西安一码通”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西安一码通”为黄码、红码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地点,“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示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所在县或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不得进入面试地点。“西安一码通”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异常的请提前向辖区联防联控办报告,配合疫情防控人员核实情况,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正在接受隔离治疗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不得参加本次招聘活动。
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所在设区市来鄠人员、境外来鄠人员、密接人员等重点人群须完成相关隔离管控措施后,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 外省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 对故意隐瞒涉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责。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七、重要提示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各环节,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公告信息、接听通知电话,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2.应聘人员在各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联系电话:84812290(法定工作日内)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