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保障范围:
1、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并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对于其在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必要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其已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剩余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的赔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2、11种广西高发特定疾病医疗费用保障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约定的11种广西高发特定疾病(原发性肝癌、原发性肺癌、原发性鼻咽癌、重症手足口病、出血性登革热、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严重的结核性脑膜炎、严重的结核性脊髓炎、终末期肾病、狂犬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并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对其在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外的必要且合理的特定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其已从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剩余部分的特定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按80%的赔付比例给付特定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