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最新限购政策(2021年8月2日新政发布后)
一、购买首套房(新房+二手房)
东莞户籍限购条件:
2021年2月27日后入户东莞者,需满足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二手房无这个要求)
2021年2月27日前入户东莞者,无要求。
非东莞户籍限购条件:
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不再作为购房资格审核材料。
二、购第二套房(新房+二手房)
东莞户籍限购条件:
2021年2月27日后入户东莞者,等官方具体细则发布。
2021年2月27日前入户东莞者,无要求。
非东莞户籍限购条件:
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
三、贷款政策
(1)东莞市内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东莞市内无住房但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或在东莞市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144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3)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144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4)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四、其它情况
夫妻离异,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企业购房,企业须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满两年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暂停向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住房。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自然人通过司法拍卖途径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的,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