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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南京2021居民医保参保服务暂停办理时间+恢复时间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01:38:00
The Beginning

  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将于2021年7月24日至2021年8月10日在南京等7市切换上线。2021年7月下旬至2021年8月10日,南京市人社各类服务将分批暂停办理

  “我的南京”APP智慧人社各类服务暂停办理汇总表一览:

  居民医保参保:

  关停时间:2021年7月20日12:00

  重启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

  拓展阅读:职工医保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人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予以支付。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设置(现暂定为2万元)。对起付标准以上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具体办法如下:

  2万元以上(不含2万元,下同)至4万元(含4万元,下同)部分,支付6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后,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各费用段报销比例提高5%。

THE END

TAG:万元  大病  标准  南京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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