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外迁入人员落户条件的通知》,大专生和中专生的落户条件、材料等都是一致的,以下是中专生在长沙的落户指南:
政策依据:
落户条件:
高校、职院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以及在长沙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市城镇地区。
注意:
① 没有毕业年限要求;
② 没有年龄限制;
③ 没有非要是全日制没有要求全日制,就是其他函授、自考的学历形式也可以;
④ 社保时限也没有要求,只要是在缴纳状态。
落户材料:
1.申请表;
2.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内页;
3.毕业证;
4.就业报到证或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
5.需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提交个人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凭证材料;劳动合同上面的单位要和社保的单位是一致的。
6.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要求办理户口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落户在自有住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权凭证材料;
(2)落户在亲友户口所在地的,提交亲友户口簿。同时,如需在户口簿内明确登记相关亲属关系,而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没有相关信息登记的,还需提交亲属关系凭证材料;
(3)落户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的,需提交公房租赁凭证材料或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协议,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以及同意其迁入该房屋地址的书面意见;
(4)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单位介绍信或同意接收其户口迁入的书面意见;
(5)落户在本地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市级以上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服务机构同意接收其户口迁入的书面意见;
其中,35周岁以下(含)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申请落户在本地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提交本人申请(在申请表上填写即可)。
(6)无处挂靠户口的,可迁入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
申请人: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也可以书面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
办理程序:
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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