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标准
机动车牌:100元/副(含固封装置费)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号牌:40元/副(含固封装置费)
挂车号牌:50元/副 (含固封装置费)
各类摩托车号牌:35元/副 含固封装置费)
号牌固封装置:1元/个(单独补发牌照时收取)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证
临时号牌:5元/面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15元/证
二、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单位所有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
2、《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提交机动车原始档案
5、《外省市转入机动车环境保护审核表》
6、机动车排放环保证明
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8、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9、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0、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11、交验机动车。
三、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程序:
1.到环保局开具机动车排放环保证明
2.递交原始机动车档案
3.拓印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VIN码)
4.机动车照相
5.查验车辆
6.窗口受理上牌(递交所需实物资料)
7.交纳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临时行驶号牌工本费
8.领取机动车行驶证、临时号牌及重新签注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或委托邮政EMS递送上述证件
9.领取机动车号牌,或委托邮政EMS递送机动车号牌
(二)邮政EMS便民服务程序:
1.在车管所业务大厅受理业务完毕后,车辆申请人可以选择到业务大厅邮政EMS窗口办理邮寄业务
2.交纳邮寄费
3.邮政EMS送达相关证照或号牌
办理单位: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
受理时间: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