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年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办理指南
一、办理形式:
线下公安网点窗口办理、网上”警快办“办理。
二、办理条件:
1、父母符合年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其中退休人员和本市户籍居民投靠城镇地区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在子女合法稳定住所处实际居住(实际居住时限按区县公安机关统一明确规定执行)条件的,可申请投靠成年子女迁移户口。
2、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的,立即核准,当场办结;对迁入农村非征地开发地区和市外迁入的,报派出所领导审结,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对迁入农村征地开发地区的,由派出所领导批准后,报区县公安机关审结,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调查核实时间除外)。
3、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在90日(其中市外迁入的在30日)内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重新提交申请。
四、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备注:迁出人员在迁出地为户主(全户迁出的除外),拟选择将材料邮递到派出所或网上跨省通办的,请在申请书中明确原户新户主的姓名及其他户成员的关系。(必须)
2、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必须)
3、申请人、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包括户口印章页、相关个人页和插页式户口簿的增减(索引)页(必须)
4、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必须)
5、合法稳定住所手续(必须)
6、市外迁入城镇地区落户的,父亲未满60周岁、母亲未满55周岁的,还需提供退休证明
五、收费标准:
首次办理不收费(0元)
六、时间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注:线上办理材料提交审核后,会通知您到线下进行原件材料确认审核,办理前,也可拨打相应入户地办理点的电话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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