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办理条件
暂住登记:公民申报暂住登记,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由社区(驻村)民警审验证明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向申报人免费开具《暂住登记凭证》。
暂住证是在办理居住证之前发放的居住证明。
居住证办理条件如下:
根据《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应当由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申请办理居住证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1寸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具体办理事宜,请与居住地派出所联系。
二、办理流程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