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江苏省内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带人,但需遵守《》相关规定:
1.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2.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3.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4.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物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条例》还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系统,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查询等提供便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以及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等场所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代办点。
电动自行车登记不收取费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