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违反程序规定办理婚姻登记、发放婚姻登记证、撤销婚姻的;
(三)要求当事人提交《婚姻登记条例》和本规范规定以外的证件材料的;
(四)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的;
(五)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毁的;
(六)购买使用伪造婚姻证书的;
(七)违反规定应用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