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怎么申领
1、政策内容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申请对象和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以及其他灵活就业,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含电子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3、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月实际缴费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缴费补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只参加了一项的只补贴一项。享受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2年。
4、申请材料
个人填写《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初次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1式1份,A4规格,初次申请时提供,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每季度提供《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承诺书》,拟留件(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在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提供当地社保经办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1份(在本市或省直社保机构缴费的无需提供),每季度提供拟留件。
5、业务流程
申请人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申请,社区(村)、街道(乡镇)10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并完成初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1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完成复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6、办理方式
(1) 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2) 联系方式:027-87399767(洪山区人力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