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禅城区城镇户籍居民参加基本医保年度申报办理指南,农村户籍居民统一由村委会代办,具体按村委会安排,请留意村委会的通知。
2022年度佛山禅城居民医保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15日。
申报地点:
①城镇户籍居民到户籍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②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
缴费时间:税务部门将于11月下旬起分批扣缴医保费。
①如选择在个人银行账户扣缴医保费,请于2021年11月21日前在扣费账户存足金额备扣;
②如选择自行缴纳医保费,请在规定的扣费期内通过微信“粤省事”、“粤税通”小程序缴费或到税务窗口刷卡缴费。
PS: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参保权利。
缴费标准:596元/人
参保对象:
①未就业的的本区户籍居民(包括普通居民和困难人员)。
②在本市参加基本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本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是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人员,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含未满7周岁的或者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在禅城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学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
④在本市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申报材料:
①申报参保:
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参保人或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佛山社保卡或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工商、建设、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
● 本市内户籍迁移的,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
● 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
注意:2022年度市外已缴费的不能同时在本市参保。
②申报停保:
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
③变更扣费账户:
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参保人或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佛山社保卡或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工商、建设、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
材料说明:
①以上申报资料均需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②代办人和参保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可提供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资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代办;
③光大、招商、平安、兴业银行社保卡因不支持网上签约暂不能使用。
申报方式:
①本区户籍居民:
● 城镇户籍居民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 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具体按村委会安排;
● 困难人员由资格核定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②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 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③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④港澳台居民: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的住址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①2021年度扣费成功的参保人,继续参保且不需变更资料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只需确保扣费账户可正常使用并有足额存款缴纳医保费即可。不继续参保的,须在本次申报期内办理停保手续。
②2021年度扣费失败的参保人,如需参加2022年度基本医保,需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
③符合条件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统一由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丧失困难群体参保资格的人员,如需以普通居民身份继续参保须在申报期内按所属户籍到规定地点办理参保手续。
如需了解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可登陆禅城区社保局网站查询或致电8888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