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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1日,中山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
规定2019年6月21日起,对符合新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上牌,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登记时大力推行“带牌销售”方式,便于群众办理,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
上牌标准:
(图源:中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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