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2022年9月30日。
【申请贷款所需材料】(一)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户口簿原件;
4、《贷款申请表》原件。(《认定表》原件,如有)
(1)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2)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未进行预申请的首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实事求是填写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二)续贷(可选择现场续签合同或远程续签合同)
1、现场续贷流程
所需材料:(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2、远程续贷流程(无需现场签订合同)
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如果县中心开通远程受理权限,则学生可以选择“网上签订合同”,网签合同待县中心远程审查后,学生登陆“学生在线系统”下载或打印受理证明,交高校录入回执,完成续贷流程。
【申请流程】
高中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进行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以及高中(含中职)、县级(或高校)资助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温馨提示
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录入电子回执。
江苏省市县学生资助热线汇总 | |
单位名称 | 办公电话 |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025-83335565,83335160 |
南京市教育局 | 025-82212559 |
鼓楼区教育局 | 025-83228127 |
建邺区教育局 | 025-87778258 |
秦淮区教育局 | 025-84500188 |
高淳区教育局 | 025-57338613 |
江宁区教育局 | 025-87177603 |
溧水县教育局 | 025-57212442 |
六合区教育局 | 025-57757161 |
浦口区教育局 | 025-58112173 |
栖霞区教育局 | 025-85639812 |
雨花台区教育局 | 025-52883591 |
玄武区教育局 | 025-84550122 |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 025-58155607 |
无锡市教育局 | 0510-82733039 |
梁溪区教育局 | 0510-82733960 |
滨湖区教育局 | 0510-81178597 |
惠山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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