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合同纠纷地如何确定?
合同纠纷地可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不能一概而论,对于合同纠纷,可以自行约定管辖法院,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常见的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
1、因合同是否成立、生效而引起的合同纠纷;
2、因合同是否完全履行而引起的合同纠纷;
3、因合同是否依法或依约定变更、解除而引起的合同纠纷。
三、发生合同纠纷哪些事实不需要举证?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四、发生合同纠纷可以申请法院取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五、发生合同纠纷证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不出庭作证?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合同纠纷地必须根据合同的性质及合同履约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比如货物运输合同履行过程中,在交货时对于货物的质量、数量等产生纠纷的,合同纠纷地就是收货地。在签订民事合同时,民事合同中可以自行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但不能约定合同纠纷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