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行为人犯本罪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生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卖淫是会给国家的秩序带来很严重的危害,也会制造出很大的矛盾;如果还引诱或者是容留、介绍他人实施此行为的,那么同样也会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就会按情节的大小来进行处罚,重者也是会被判五年以上的。
二、介绍卖淫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既遂犯,有两种量刑标准,一种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种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项罪名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存在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违法行为,犯罪的主体是一般的主体,要能承担刑事责任,而在主观方面存在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