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是什么?
采购合同争议属于民事争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合同纠纷的证据清单有哪些
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主体及经营资格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的开办单位和主管部门、验资注册、合伙开办、联营开办等设立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开户银行和银行帐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合同关系设立情况合同(协议)书、有关合同内容的补充的条款、变更的条款、废除的条款、合同解除等有关协议、来往电函材料;是口头合同的,需要提供口头合同成立的证据材料。
3、合同的履行情况交接的货物品种、型号、数量、包装、时间、运输方式、交接货物地点、验收货物等有关原始凭证及收货条等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4、请求保证合同效力的,要提供合同是否真实有效的证据或根据;请求追究违约责任的,要提供对方存在违约事实、损失数额等证据材料;请求追究产品质量责任的,要提供产品质量是否合乎合同约定标准或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标准、产品质量缺陷等有关的证据材料。
关于采购合同发生纠纷的,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来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关于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没有做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那么就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因此需要注意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尽量的具体化、明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