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既遂怎么量刑?
5年以下有期徒刑,掠夺居民财物数额巨大的,影响军事行动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5年以上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掠夺居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判处死刑。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聚众残害无辜居民、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首要分子,残害无辜居民多人的;掠夺无辜居民财物数额巨大的,残害无辜居民手段恶劣的,严重影响我军军事行动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残害大批无事居民的,残害无辜居民手段特别恶劣的,掠夺无辜居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严重影响我军重要军事行动的,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六条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战时群众工作秩序。我军历来有严格的群众纪律,任何时候都要保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残害无辜居民、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行为严重违反战时群众纪律,败坏我军的声誉,损害我国与群众的关系,破坏战时群众工作秩序,增加我军作战的困难,将对作战造成严重危害。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实施了残害无辜居民、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为国内刑事法律所禁止,也为国际法所禁止。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军人,且是参加军事行动的军职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残害无辜居民、掠夺无辜群众的行为,侵害了无辜居民的人身、财产权利,违反了我国法律、军纪,危害了我军作战利益,却故意加以实施。那些确实出自于军事行动需要而取用、毁坏军事行动地区群众财产的行为,不应认为具有主观上的罪过,不构成本罪。
在战争时代,军人需要严格的遵守军队的纪律规章,如果是参加军事行动的军职人员在军事行动地区,实施了掠夺居民财物的行为,并且涉案财物数额较大的,此时该行为人就会被认定为构成犯罪,不仅仅需要被人民法院定罪量刑,还会被军队内部予以处罚。